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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主持资格考试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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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0月22日、23日举行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

(一)遵守宪法、法律、广播电视相关法规、规章;

(二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;

(三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(四)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(含应届毕业生)。

二、报名方式、时间与地点

报名方式:先网上报名,再现场确认。

(一)网上报名的时间是7月11日至8月12日。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报名:

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(www.chinasarft.gov.cn

国家广电人才网(www.rfthr.com )

(二)现场确认时间是8月15日至9月16日(具体时间见各省通知)。已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,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。

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,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,并向社会公布。

三、报名材料

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
(一)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。

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、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,并下载打印报名表,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。

(二)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军人证)原件及复印件(A4纸)。

(三)本人学历证书(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(A4纸)。

(四)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10年资格考试成绩单。

现场确认时,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。

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,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。

四、考试科目

(一)公共科目:1.综合知识;2.广播电视基础知识。

(二)专业科目:

1.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:广播电视业务。

2.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:

(1)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(笔试);

(2)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(口试)。

五、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,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《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》进行复习、备考。

六、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,也可用汉文字答卷,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。

七、各地考办联系方式

省份
办公电话
北京
010-65159081
天津
022-23311195
河北
0311-87117804
山西
0351-8302514
内蒙古
0471-6633010
辽宁
024-23187658
吉林
0431-85816912
黑龙江
0451-88530515
上海
021-54045501
江苏
025-84651583
浙江
0571-56353650
安徽
0551-3450927
福建
0591-88116571
江西
0791-8323074
山东
0531-85036231
河南
0371-65889023
湖北
027-87845490
湖南
0731-84801025
广东
020-61292754
广西
0771-2803633 转 361
海南
0898-65239269
重庆
023-67705017
四川
028-86526335
贵州
0851-5664489
云南
0871-5310966
西藏
0891-6818772
陕西
029-87966068
甘肃
0931-8539524
青海
0971-6329080
宁夏
0951-6086386
新疆
0991-7756135
新疆兵团
0991-2890491

 

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

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
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